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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

1999-08-27 来源:光明日报 王衍诗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谁毁了公安的形象,谁就将被清除出公安队伍”。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强卫,今天在北京市公安局召开的全面推行警务公开细则新闻发布会上再次重申了他不久前兼任公安局局长伊始提出的要求。从今天起,北京公安民警执法办案过程向社会全面开放,办事办案民警在阳光下操作,直接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公安机关曾先后推出了公开刑事执法、治安行政管理及其他办事规范制度共172项。此次全面推行警务公开遵循“便民利民,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和有利于群众对公安机关监督”的原则。

警务公开就是在行政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凡涉及管理相对人或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及监督措施,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外,都要公开。为便于群众监督,市公安局本月底将向社会推出13余万字的《北京市公安局警务公开细则》,书中对办案或办事的程序作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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